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八届河间市委第一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对融媒体中心、档案馆、应急管理局、残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协、司法局、团委等8个市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三、巡察任务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四、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电子信箱、举报信箱、受理电话举报和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2021年12月25日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八届河间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信访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共河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日